該是習慣一個人的半馬~ 一直很想要挑戰自己的極限在哪! 只不過天不從人願! 前十二K用我能力所及的速度! 雖然會喘但還撐得住!但一過十二K… 我星期三搞出來的那個傷!似乎已經在抗議了! 真得是很痛!痛到快飆淚!但我沒選擇用走得回去! 原因有二 1我穿著警察局的衣服!再怎麼樣都不能讓警察丟臉! 2走一步也是痛,跑的步也是痛!那倒不如慢慢的跑=.= 我知道這個傷真得不輕!不可能三兩天就好了! 反正我也沒有支持我跑下去的動力了!那就~別跑了!